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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拘留38天既没逮捕也没释放,是什么原因,拘留超过37天是否可以对办案单位起诉

刑事辩护 2019-04-03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拘留是否会被起诉需要具体分析。
    拘留共有三种形式: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在刑事诉讼中的拘留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侦查阶段,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由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决定予以刑事拘留。
  • 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最长37天,第37天必须释放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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