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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未成年的时候跟男方在一起,后来有了两个孩子,现在举行了婚礼没领证,后来又分手了,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女方未成年的时候跟男方在一起,后来有了两个孩子,后来又分手了,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 2019-02-11 09: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抚养是父母子女间一种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的基础是血亲。抚养对父母来说是一种义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男女双方对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的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非婚生子女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生父生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义务。直到子女18周岁为止。综上,未婚同居生子,一般就是大家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或私生子,但是,这里还有一个准证的问题,即男女后来结婚,在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即可认定为婚生子女。其实,在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同样有获得抚养费的权利,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 根据最高院1993年11月03日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同时法规还规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你最多可以每月拿到240元(1200*20%),最少可以拿到360元(1200*30%)。对于奖金的问题,由于其是一个不太确定的对象,法院判决时也不好掌握,一般情况下不会考虑这一部分。当然,按照现在个人所得税的收取来看,年终奖金一般计入当月的个人收入,如果你们按比例约定由前夫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年末的抚养费理所当然会被平时的多。  最后,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 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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