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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5岁跟男方就同居.男方21.后来他们有了两个孩子,然后办了婚礼,没领证.现在女方吵架分开了,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如果上法庭,男方还有什么法律责任没领证.现在女方吵架分开了,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男方还有什么法律责任

离婚 2019-02-10 12: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可以提起离婚诉讼,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予跟随女方生活。双方可以协商抚养费数额及给予,协商不成,法院依法判决,抚养费数额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而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夫妻双方离婚时,共同的婚姻债务,通常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约定由一番该承担的,则该约定也仅仅在夫妻双方之间内部生效,不能够对抗债权人。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也可以进行协商,协商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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