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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XX贷公司借了9000,然后还了16000,他们说逾期了一天,我没当真,现在差他们四五万,借条是这样写的,本人向某某借款两万元整,于某某日还清,如有逾期不还,自愿承担每天百分之十的滞纳金,就是一天2000元,这个滞纳金在法律上有用吗向XX贷公司借了9000,他们说逾期了一天,如有逾期不还,这个滞纳金在法律上有用吗

公司企业 2019-05-28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向公司借款,还款的时候收据根据岗位情况来决定是否必须写。对于现金出纳必须要写,只有收据可以作为附件进行做账。对方也只有收据作为已经还款的凭据。对于银行出纳可写可不写,经过银行存入还款有存入的凭据,且单位收到款后也要做账,可以以银行回执单做账,也可以另贴收据作为附件。
    还款人同理也是有两种凭据的。银行回执单现在可以通过去银行取或者直接通过单位网银打印,现在大多数银行已经实现企业自主打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
    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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