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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是还款日期,还没有逾期就收到贷款公司的侮辱短信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19-01-29 12: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注意保存、收集相关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甚至可以说,诉讼活动的核心就是证据的运用。证据运用的好,甚至可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所以,债权人平时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
    即使最终不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债务纠纷,债权人也应养成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的好习惯。
    因为很多证据、材料如果不及时保存、固定,就有可能灭失。这些重要的证据、材料一旦灭失,就很难再补正。
    没有这些重要的证据、材料,就会为以后的诉讼造成很大的困难,甚至会出现“有理变无理”的情况。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1.产生罚息,加收50%的利息
    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
    3.无法享受贷款优惠,甚至已申请不到贷款
    4.拉进黑名单,子女无法上重点学校
    5.影响个人职业生涯
    6.银行发律师函,到法院起诉
    7.判决下来后,会强制执行
    8.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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