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因经济犯罪(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控告,在公安机关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的情况下,可以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吗?依据是什么?谢谢!请问因经济犯罪(涉嫌诈骗)在公安机关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的情况下,依据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19-03-02 10: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投诉到当地检察院,应当立案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期限没有特殊的规定,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的,即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 公安局立案后,会对案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 一般情况下,刑拘期限是14日。如果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最长可以37日。
      对于诈骗案件而言,一般都是涉案面广,涉及的被害人较多,且比较分散,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一般会用足37天的时间。
    对于诈骗罪而言,关键不在于刑拘要多少时间。
    因为刑拘本身不是一种处罚措施,并不 是刑拘到期后,公安就必须把人放了,对于诈骗案件,只要立案了,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无罪的,必须立即释放外,正常情况下,刑拘到期后,一般是转为逮捕,这个期限就长了,正常是二个月,而且可以延长。
    换句话说,只要侦查案件的需要,公安机关通过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采取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或退回补充侦查的方式,总能借用到时间的,这个时间,大概可以是7个半月,如果再跟法院协调一下,借用一下法院的手续,时间还可以更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仙桃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