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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信阳结婚,户口在重庆。我们需要在哪里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4-17 0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要在哪里起诉
    1、离婚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诉,法院审查是否受理离婚案件,并支付诉讼费、回家等通知;
    (4)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6)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7)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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