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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邻居发生纠纷,争吵过后各自都已回家,此时对方准备拿凶器行凶,被家里的人拦下,其中一个老太太应劝阻被自家人摔倒在地,去医院检查摔断了腿。后来对方要求我们赔偿老太太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有责任吗与邻居发生纠纷,去医院检查摔断了腿。后来对方要求我们赔偿老太太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有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19-02-11 1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医院摔伤的,如果要确定究竟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摔伤是怎么个摔伤法。如果是第三方引起的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如果是由医院的保洁拖地什么的引起的由医院承担责任,但医院已经做了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是患者故意的摔伤,则由患者自己承担。
  •   目前为止,法律上对邻人的房屋要离对方窗户多远,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邻居房屋不得对自己房屋的通风、采光产生影响,要是影响的话,可以与对方的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可以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 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
    平等分割原则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总额,然后再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所有权不明或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待所有权确定后再进行分割。
    彩礼问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后两项要以离婚为条件,生活困难的标准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是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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