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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棚户区改造,政府让我们签了拆迁协议,补偿方案我们选了房屋置换 ,具体的房屋置换协议说等房子建好后再签这样合理吗?我们这里棚户区改造,政府让我们签了拆迁协议,具体的房屋置换协议说等房子建好后再签这样合理吗?

拆迁补偿 2019-02-12 16: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第八条:拥有私有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建设部建住房
    (2005)178号文件规定并结算结构差价,结构系数为砖混楼房、平房1;砖瓦
    0.98;砖平
    0.95;砖土
    0.92;土平
    0.90。 非住宅房屋是指拆迁时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且按有关规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正常缴纳各种税费的房屋。
    第九条:对老城区(棚户区)低保户给予合理补偿和照顾。实行按原住宅房屋面积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低保户是指经民政等有关部门批准的,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
    第十条:回迁安置住宅房屋设以下户型面积:36平方米;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70平方米五种户型,由被安置人自愿选择。回迁安置面积超过80平方米以上的可选择两个以上户型。实际回迁面积与应回迁面积不符的,其超出或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内的按每平方米800元购买或补偿。其超出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成本价购买,其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回迁住宅楼房市场价计价补偿。户型面积也可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实际情况设计,误差率不应超过5%。
  • 拆迁协议签订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拆迁协议是与谁签订?房屋拆迁合同,一般分为两种情况:货币安置或者产权调换。
    如果是货币安置,也就是赔钱。如果是这种方式,一般都是和拆迁办签订合同,然后领取拆迁赔偿款,每个城市都有专门的拆迁办,拆迁办应隶属于政府。
    如果是产权调换,也是拆掉你的房,另外赔你一套新房,那么这个合同是和开发商签订。
    1、房屋拆迁合同是对拆迁方和被拆迁房有效的。你的情况,如果拆迁补偿的价钱合适,又能立马给钱,和谁签订都没有关系。
    2、如果开发商房屋拆迁不能短时期给钱的话,和政府体育局签保险些。
  • 您好,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你说的1:
    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就你所说的情况,你家应该是有院子、有房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 棚户区中的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一些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与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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