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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没办结婚证??办过酒席了??村里村外都知道我们已经结婚了??有半月了??但是妻子不让碰??我想离婚??能拿回彩礼吗

离婚 2019-03-14 13: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的规定,结婚证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您与对方已经分居三年半,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法院判决你们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更改孩子的生活现状的,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支付的抚养费是工资的20%到30%.
  • 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你好: 通常离婚案件会遇到几个问题:
    1、是否离婚的问题,如果有一方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一般就很难判决离婚,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
    2、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就涉及到孩子和财产分割的问题 A、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均是平均分割。如果房子是登记在你名下的,则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B、至于孩子,一般2周岁以内的随母亲,2周岁至10周岁,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综合因素考虑,比如说对孩子的亲密程度、经济状况、成长环境、学习环境等;超过10周岁的,则以孩子的意见为主。
  •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的解除、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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