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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使用期间发生意外有谁负责任啊

租赁合同 2023-04-24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由于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承租人担责的情况是:未按约定方法或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其损耗。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其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承租人担责的情况是:未按约定方法或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其损耗。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其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下担责:
    1、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
    2、因自身过错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
    3、未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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