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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车辆部门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3-04-26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船舶车辆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什么
    1、船舶车辆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应当是交通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哪些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船舶车辆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应当是交通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一、车辆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办理
    1、车辆抵押登记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汽车贷款最后一笔月供扣掉后,大约10个工作日,到办理汽车分期付款的银行取回;
    (2)可以拨打所属金融公司的客服电话咨询,或者到汽车销售商处咨询办理;
    (3)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4)拿到登记证书后,需要到当地市级的车管所办理解除车辆抵押手续;
    (5)到车管所办理大厅后,到相应的服务窗口即可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二、车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抵押合同原件;
    4、抵押权人委托书和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书;
    5、如是代理的,还需代办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机动车登记证书;
    7、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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