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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生前于检察院工作,当时能以检察院职工身份购买检察院宿舍。但是爷爷生前无力购买该宿舍,就由我父母四处筹钱,买下该房,但是房屋所有人的名字仍是我爷爷。爷爷去世后,父母也一直没有将该房转移到他们名下。后房子拆迁,有一笔拆迁款,我二叔和我幺叔向我父母提出分配拆迁款的要求,我想咨询律师,我二叔和我幺叔的要求合理吗?后房子拆迁,有一笔拆迁款,我二叔和我幺叔向我父母提出分配拆迁款的要求,我二叔和我幺叔的要求合理吗?

拆迁补偿 2019-02-06 0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补偿的,一般按照平方米单价计算;拆迁房补偿: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是按照平方米计算,周转补偿费是每月按人头来计算。
    补偿是给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除非被拆迁人一方过世,子女才可以等额继承。
    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 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n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一般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10-30倍。n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 你好,可以申请裁决的相关法规: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 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你提这问题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
    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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