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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从六盘水贵阳这边买了一辆二手车过户后没有行驶证,只有临时牌照才能上路?

二手房 2023-04-29 0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二手车过户的情况下,没有临时牌照是不可以上路的。没牌照上路一次扣12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二手车过户没有临时牌不可以上路。尚未登记的二手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未悬挂临时通行牌证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二手车过户没有临时牌不可以上路。尚未登记的二手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未悬挂临时通行牌证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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