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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而男方不去法院该怎么判?男方又怎么知道法院已经判决了?

离婚 2018-07-20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庭,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你好: 第一,你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第二,诉讼离婚需要两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原件、你的身份证两面复印件一份、户籍证明一份、财产清单及财产证据等。第三,孩子的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征求孩子的意见,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由一方抚养,故你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举证证明你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孩子一直和你一起生活或是与你的父母一起生活,这样改变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的,男方有不良嗜好或是生活作风等有问题,男方生活漂泊收入不稳定等。
    抚养费按对方工资收入的20%到30%按月支付的。第三,财产会依法分割的。第四,一审审理期限为六个月,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两三个月就审结了。第五,如果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那你无权分割房子,但有证据证明房款是你们出的,可以分割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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