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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结婚了十二年,但是我老公出轨了,我提了离婚,我有那个小三的照片,还有电话和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吗,如果证据有效,法律财产应该会怎么分割但是我老公出轨了,我有那个小三的照片,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吗,如果证据有效,法律财产应该会怎么分割

离婚 2019-03-14 16: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其一,若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三,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重大过错行为,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其三,你方可以主张子女抚养权。
  • 下列合法收集的出轨证据可以使用:
    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收集的录音录像等证据
    短信聊天记录,qq、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
    手机保存的、或者在营业厅查询到的手机通话记录
    证人证言(注意该证人与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
    对方承认的书面陈述
    照片影像资料
    还有其他的合法途径采集的证据。
    注意,采集方式一定要合法,否则会被排除适用。
  • QQ聊天记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被提起,作为证据被法院所采纳?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第九十四条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 一、你可以收集整理性格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二、法院应该支持你的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方式要求;
    三、在双方结婚后,你偿还的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偿还的债务;
    四、关于诉讼费由按照诉讼费收费标准来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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