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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想离婚,可我对象不同意,我跟她实在没有夫妻感情了,我想离来这个家,多久我才能跟他解除婚姻关系可我对象不同意,我跟她实在没有夫妻感情了,我想离来这个家,多久我才能跟他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 2019-02-15 14: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法登记的婚姻不经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不管两人不在一起几年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根据上述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仅仅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理由,并非分居2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这是一个误解,不要以讹传讹。
  • 当事人基于婚姻自由解除夫妻关系,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即可以无需任何其他理由而解除婚姻关系的。
    2、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和好无效
    夫妻感情破裂,且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人民法院应准许当事人离婚。
    这是在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因此,在当事人不能就解除婚姻关系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国家和法律对公民婚姻关系的存亡进行干预,就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为主要标准来决定干预结果的。
    由此可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是当事人在不能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判断是否应当依法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定标准。
    3、其他条件
    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
    如: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
  • 协议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男女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但是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因此。
    协议离婚不成的,只能起诉离婚,准备诉状等材料去法院起诉离婚。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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