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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被鉴定九级伤残,二次手术要一年半才能取钢板钢针,我是一名在河源承建居民住房的包头工,城镇户口,请问我的误工费怎么赔付。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被鉴定九级伤残,城镇户口,请问我的误工费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 2019-03-02 09: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
  • 根据描述并不一定可以判定出伤残等级,在交通事故中一处骨折基本上要根据是否存在功能性障碍来进行判定是否存在伤残等级的,需要在员工恢复之后进行司法鉴定来确认。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第
    一、伤残鉴定要求从受伤之日起多少天以内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二、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鉴定机构需要你提供另一方的委托鉴定文书,才会接受给你鉴定。
    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携带;被鉴定人身份证,被鉴定人本人,另一方书写的《道路交通事故委托鉴定书》一份,被鉴定人的所有医疗材料、包括住院记录、门诊或急诊病历、各种CT影片、最好让之前治疗的主治医生给你开具(诊断证明)一份,将这些所有原件带上,到当地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误工、营养期限、等相关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可以申请鉴定,不一定有等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评得上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建议咨询鉴定中心,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可在诉讼中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进一步赔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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