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离婚他不和我离婚咋办,起诉多少钱,他都不让我出去起诉去,我咋样能起诉离婚呢!

离婚 2019-03-01 16: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 起诉离婚的费用标准:
    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 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 涉外婚姻如何诉讼离婚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按此规定,在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上,我国适用法院地法原则。
    无论离婚的程序、及离婚的实体条件,均以法院地法律为准据法。
    具体来说,凡是由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适用我国的法律,即在程序法上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实体法上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在实体上,是否达到离婚的条件,以及财产分割、债务清偿、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负担等问题上,也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另外《住所与婚姻诉讼法》第5款又规定,在因同一婚姻而发生的离婚、别居或无效婚姻案件结案之前,原告补充诉讼请求或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或者被告提出反诉,英国法院对此有管辖权,只要英国法院对原来的诉讼有管辖权且诉讼尚未结束,而不管该条对管辖权的规定如何。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