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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17年10月份出的交通事故,18年起诉的话,在人身伤害赔偿计算时的居民人均收入应该是哪一年的呢请问17年10月份出的交通事故,18年起诉的话,在人身伤害赔偿计算时的居民人均收入应该是哪一年的呢

交通事故 2019-02-12 11: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什么,  
    一、交通事故起诉需要什么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二、交通事故处理诉讼应注意哪些事项  
    1、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人,与肇事方了签订赔偿协议。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提醒您:如果您不了解案件赔偿程序,草率签订协议,会严重侵害您的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本律师团队专业处理交通事故,会在短时间内为您争取到满意的赔偿。  
    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受害人被送到医院后,因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延误治疗,以等待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再治疗。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家属及时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事后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对于外地车辆,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  
    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对于事故发生后,在和对方协商的过程中,尤其是对方要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切勿将有关医疗凭证及诊断时医院拍摄的片子,交警部门的认定书的原件交给对方。在我们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多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受害人所有的证据都让肇事方拿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数额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保险公司又拒绝将有关证据退还。受害人手中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全时,会给起诉造成重大障碍,甚至不能立案。  
    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对于有骨折或重大伤害的当事人,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有需要请联系本律师团队,我们有较好的司法鉴定合作单位,会满足您的最大需要。  
    6、出院前委托律师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医院治疗时,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问题,提前准备证据材料。如果决定聘请律师,最好能在出院前和律师建立联系,在律师的指导下办理出院等手续。如果出院手续办理有问题,后期的赔偿就会少很多,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 一般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向法院起诉时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证明原告身份的有关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伤残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2、证明被告身份的相关证据。如被告身份证、驾驶证、被告工商登记材料(肇事司机是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被告是肇事司机所在公司)。交通事故索赔
    3、交警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用于证明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
    4、原告伤情情况证据。如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医药费票据等一切可以证明原告伤情的证据。
    5、误工费与误工损失证据。如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工资单、单位扣发工资证明等。
    6、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如小孩出生证、结婚证、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兄弟姐妹人数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7、其他一些可以证明自己因本次交通事故受到损失的证据。
  •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一年以后的话,过了诉讼期,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所以如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因为车祸遭受伤害的,也可以依法请求有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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