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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旗下一款名为“新天龙八部”的游戏在2015年9月11日-9月24日举办了一个名为“男神天团”的活动,主要就是男性玩家上传自己的照片及一些其他的基本资料,由游戏内玩家投票。当时游戏承诺在决出32强之后,总票数排名前8的玩家可以参与玩家见面会,并获得丰厚的游戏内奖励和实物奖励。但是后期由于官方的问题,活动进行到一半就终止了。满足条件的玩家并没有收到相应的出席玩家见面会的邀请函,官方也没有通过任何方式通知玩家,只是一直说让玩家留意之后的通知。从活动开始之日起至今,玩家本人真实照片就一直出现在活动网站上,但是活动宣传中最后的奖励并没有在游戏中出现。是否可以以欺诈,侵犯肖像权或者虚假宣传进行起诉?但是活动宣传中最后的奖励并没有在游戏中出现。是否可以以欺诈,侵犯肖像权或者虚假宣传进行起诉?

肖像权 2019-02-15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1、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 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
    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诽谤侵犯的不不肖像权的侵权方式,而是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无论是侵犯他人肖像权还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侵犯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向法院起诉肖像权受到侵犯需要缴纳诉讼费。
    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除非是特殊情况下不交诉讼费。

    一、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二、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四、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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