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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贷公司恶意拖车,索要高额违约金,可以起诉,解约合同嘛,我借7万,已经还了十多万,还要还,怎么处理如果车贷公司恶意拖车,索要高额违约金,可以起诉,解约合同嘛,怎么处理

综合法律 2019-02-02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租房违约金的处理:
      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1.购房合同中对购房违约金的多少有约定,则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2.合同有条件履行,则必须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
      
    3.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买房合同。
      
    4.因为买房资信等个人问题无法贷款,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1、您好,您的咨询涉及返还原物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对方拖走您的车,您是车辆的所有权人,成立所有权侵权关系,你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受《物权法》保护;您和对方签订车贷合同,成立借款合同关系,双方都受到《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如果您违约,对方可主张违约责任。
    2、关于擅自更换车钥匙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您应该查看当时签订的借款合同,确定更换车钥匙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您擅自更换车钥匙构成违约,您将要承担违约后的违约责任。在你违约的情况下,对方应当向法院起诉你,在法院判决后,对方可以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您的车辆,获得救济。无权将车拖走直接占有您的车。
    3、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六十六条的规定,您的车辆所有权受到物权法的保护,车贷关系属于借款关系,车辆仍属于您的合法财产,您违约对方主张债权只能通过合法方式主张,无权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私自拖走你的车辆。因此,您是可以及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要求对方及时返还车辆;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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