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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未婚买房,共同名字,首付女方母亲出,按揭由女方付,但是主贷人为男方,女方为次贷人,现已分手,女方户口已迁新房为户主,男方也自愿退出,公证处办理不了,请问还有其他途径让女方争取吗?能够去除男方名字吗?可以双方拟定协议书吗?能通过什么途径保证女方利息?请问还有其他途径让女方争取吗?能够去除男方名字吗?可以双方拟定协议书吗?能通过什么途径保证女方利息?

离婚 2019-02-07 1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用于房屋首付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是否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需看是否有协议。根据《[law@1201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law]》第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买房过不了户可以先去公证处公证的,但是公证书不能代表买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的,房产证才是房屋所有权的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如果你购房不需要贷款的,可以不用提交这些证明,直接购买房产即可。
    如果你要贷款购房,没有参保缴纳社保证明,是暂时无法申请到贷款购房的。你可以去房地产中介机构咨询,他们有挂靠单位办理缴纳社保的,也许可以解决你的问题。
  • 须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调档资料)、所有相关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文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
    不同原因的产权分割提供不同的资料: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有效遗嘱、死亡证明、财产约定协议等。
    当事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或患有重大疾病的还应提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报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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