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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在房产证加上妻方名字时,可以附加条件吗?比如说加上名字以后,又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想要离婚或者离家出走的,房产所有权归夫方一方所有!如果在房产证加上妻方名字时,可以附加条件吗?房产所有权归夫方一方所有!

综合法律 2019-03-14 0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麦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麦双方份身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供提户口本、结婚证。
    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房产证在银行,做抵押,还可以加名字,但是相对比较麻烦,流程如下:
    1.向银行申请增加共有人还款
    2.银行同意后带上产权证
    3.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4.办理增加名字
    5.产权证拿到后在重新办理抵押
    6.名字增加完毕
    7.不过贷款中增加名字比较麻烦,根据银行的情况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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