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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在20天被人打了,对方是喝醉酒有6.7个人在马路上拦车打人,后来他们家里的老人都上了手打人,我们车上有三个小孩,打人的三四个打一个小孩今年这三个孩子21岁了喝醉酒的打人,没喝酒的也上手不问就打人把我儿子打成轻微伤,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打人能够成什么样的罪呢?他们打人的时候说,他们有人打我们该打,我我们不服气有人就该打人吗?我儿子在20天被人打了,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打人能够成什么样的罪呢?我我们不服气有人就该打人吗?

刑事辩护 2019-02-06 2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醉酒的人违法,同样追究法律责任。
    打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究期限为六个月,打人事过十五天,是可以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的,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1,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对于赔偿项目协商不成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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