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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离婚两年多了户口没迁走??现在结婚要弄户口怎么办

离婚 2019-02-02 18: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管是你前夫或前妻的遗产,还是他父母的遗产,离婚了就不能再继承。是否能继承遗产,与户口没有关系,只与是否还存在夫妻关系有关,离婚后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当然不能再继承。
    拿到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你们的夫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所以不能继承。
  • 离婚后在结婚,想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可以自己立户,如果自己暂时无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他家属的户口上,把他们的户口本也带上。

    当然,也可以直接分户,就是两个户口本,两个人都是户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样的。
    很方便办理的,在户政窗口,民警会根据你的现实情况帮你选择。
  • 可以的,这和当事人的户口是否迁移无关:
      1,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被继承;
      2,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4,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如果发生争议,可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离婚后,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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