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想问一下年满16周岁不读书了,但是经常去学校打架斗殴,有时去宿舍讹学生钱财,当事人躲起来了公安局没抓到,校长报案,上报教育局,教育局追住公安局处理这件事,当事人会坐牢吗,是几个小孩子一起去的,其他小孩被抓住了,但是没满16周岁一天以后就放了,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了没抓到的那个人身上了?我想问一下年满16周岁不读书了,当事人会坐牢吗,其他小孩被抓住了

离婚 2019-02-07 08: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即未成年人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未成年学生在校打架,构成住院,校方置之不理,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反映。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在这个期间没有被逮捕的,警方应当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因此涉嫌打架斗殴被刑事拘留的,可以参照下列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1、聚众斗殴主要涉及两种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2、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约10人是对象找的,当然是判定是主犯还是从犯依据之一,但需要回见、阅卷后综合考虑,才能下结论。
    3、聚众斗殴一般是3年以下,如果具备人数众多、持械聚众斗殴等加重情形的在3年以上10年以下,但根据你的叙述没有受伤人员,应当在3年偏上。
    4、具体需会见、阅卷后具体评估。你可以看一下我曾经办过的大学生群殴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的案例对你能有所帮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曲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