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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全责,对方有保险。请问能否即交通责任报保险,又报工伤保险

保险纠纷 2019-02-08 17: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警主要负责调解及事故责任的划分,驾驶证、行驶证等暂扣后需返还司机,具体赔偿事宜还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考虑诉讼途径,受害人可诉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及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需进行司法鉴定,本所常年与司法鉴定机构合作)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上述赔偿具体数额视伤者受伤情况而定,目前无法定论。 如有需要,可随时来电交流,以期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如果你是非主要责任,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需要提交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伤者身份证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伤者病历、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关材料。
  • 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根据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来确定的。全责的一方要赔偿无责方的所有损失。要是对等责任的话,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范围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出交强险范围的,就是一人一半的赔偿了。
    交通事故划分责任后,走保险的程序如下:
    1. 报案: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 你好! 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同等或次要责任的,视同工伤。 换言之,虽然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不构成工伤,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但最终的责任认定仍要看交警部门的结论。 按广东省的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所以,贵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但应按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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