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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私下抱养孩子的孩子,2007年上了户口,由于我前夫不能接受离婚了,2008年我带着孩子改嫁到上海今年满十年迁户口孩子随迁,现在我该怎么办理孩子手续??急急由于我前夫不能接受离婚了,现在我该怎么办理孩子手续??

离婚 2019-05-29 08: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实际情况,离婚后,女方携带抚养子女的,对于子女的户口并不强制随男方。对于子女的户籍,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协商确定。另外,对于女方携带抚养子女的情形,男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请看以下几点: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二、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否迁出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夫妻俩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以及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主张离婚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定是否准予夫妻俩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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