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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如果员工同时在两家同业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调查清楚之后是否有权开除员工,并追讨已发放的员工工资呢,员工入职一个多月,在为其上社保时发现的。如果员工同时在两家同业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权开除员工,并追讨已发放的员工工资呢

劳动纠纷 2019-05-10 13: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开除员工,是否要赔偿,要依照具体情况。如果是由于员工的过错导致被开除,一般来说,公司无需作出补偿。如果是公司开除不合理,或者其他开除员工应该给予赔偿的,才能得到补偿。
    企业合法地辞退员工的规定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果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的不予赔偿。
  • 用人单位无权开除员工。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 用人单位无故开除员工的,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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