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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盗用我身份信息,办了信用卡并且透支了!银行把我卡上的钱都扣了,还打电话让我还信用卡的钱!我不知怎样去处理,挺烦恼的!请问我该怎么办?办了信用卡并且透支了!还打电话让我还信用卡的钱!我不知怎样去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银行 2019-02-28 1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盗用别人身份证办信用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适用刑法第196条之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可以参考两高的《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具体规定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本金和利息的相加后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在具体金额方面,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数额较大",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到10年有期徒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可能在10年以上。
    而透支金额在5000元以下,则要承担还清欠款及利息的民事责任,并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备案,存下不良信用记录。
  • 信用卡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账单全额罚息(日息万分之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本息还清为止)还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严重影响5年内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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