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这次是容留他人吸毒罪,且以前有贩毒前科,这次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现在是取保候审。请问是怎样处理,谢谢解答!!!这次是容留他人吸毒罪,且以前有贩毒前科,现在是取保候审。请问是怎样处理

刑事辩护 2019-05-26 09: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流程,也就是说吸毒者同时具有吸毒的违法行为和刑事案件的嫌疑。首先说说吸毒,在取保候审期间,吸毒者属于第二次因吸毒被抓,应当受到两到三年的强制隔离戒毒的处罚。然后说说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的最终结论不同,吸毒者的结果不同
    1.最终认为吸毒者无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转强制隔离戒毒,刑事拘留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即总的关押天数就是强制隔离戒毒的天数;
    2.判有罪的,在执行完刑事判决的刑期后,实际执行的有期徒刑少于强制隔离戒毒的天数,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即总的关押天数是刑事案件实际执行有期徒刑的天数加上强制隔离戒毒的总天数,这里没有折抵,因为本来就是不同的处罚,例如要戒毒两年、判有期徒刑一年,总关押3年;
    3.判有罪的,实际有期徒刑天数大于或等于强制隔离戒毒的天数,不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 刑事案取保候审期限12个月内没有被判刑,过了两年又犯同样的刑事案不算有前科。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
    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认为是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有前科的人在原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内再犯罪的应该从重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