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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份时没有其他股东参与转让签字有法律效益吗

股权转让 2019-03-07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  股份内部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合同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合同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合同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转让公司股份要交税,且增值部分应当交税。具体的公司股份转让程序如下: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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