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弟弟被传销组织控制了,限制人身自由了,报警警察不处理,咋办

刑事辩护 2019-06-01 14: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 您好,报警不立案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第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相关规定,本罪量刑有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两档。传销行为主要分为原始型传销(传销商品为主)和诈骗型传销。
    第一,本罪实行行为是组织、领导诈骗型传销活动行为,故参与传销的行为不成立本罪,参与人员行为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等犯罪;第二,在以传销商品为主的原始型传销活动中,参与人员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您的表述过于笼统,我们无法判断您属于哪种情况。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咨询电话,就您的问题获得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 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四小时的,已涉嫌非法拘禁罪,及时报警处理。对于不合法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雅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