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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我和前夫离婚之前,他用我的身份证申请了几张信用卡。我现在联系不上他。离婚时,协议中注明了所有欠款。他一个人偿还了。现在他断绝了所有的联系方式。我找不到。我该怎么办?还有一辆汽车贷款车以他的名义借钱。我现在带着孩子找不到他。我可以在网上起诉他吗?

婚姻债务 2023-05-20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找不到欠钱的人的解决方式:如果债权到期且找不到欠债人的,债权人应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找不到欠款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并依法缺席审判。其中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找不到欠款人的:
    1、首先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
    2、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找不到欠款人的解决办法:
    1、首先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的,可要求其配偶偿还债务。
    2、向法院申请欠款人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之后债权人可要求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来还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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