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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欠别人钱,有人欠我钱。我可以把我的债务转给欠我钱的人吗?

债务追讨 2023-05-20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欠的债一般可以转让。但是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债权人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别人欠的债,是可以转让的。如果该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属于可转让的权利;并且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债权人也通知了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欠钱的人不管以什么方式,只要把钱转给你了,是我对上就算他还债了,至于是谁给你转的钱,那是欠债人于转账人之间的关系或者是说他们之间的欠帐与否与你就没有关系了,你借到钱就意味着对方不欠你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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