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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欠条欠债不还起诉流程和费用

债务追讨 2023-05-21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欠钱不还的流程有:
    1、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当及时缴纳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欠账不还,去法院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起诉的材料,收集证据;
    2、确定管辖的法院或仲裁委: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则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3、在法院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法院将起诉资料送达给被告,给被告举证期、答辩期,法院排期并开庭审理,最后调解或判决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当事人起诉他人欠钱不还的程序一般包括:提交起诉状,缴纳诉讼费;审查;审理;判决等。诉讼费用则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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