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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5万元,现在已经三年没还了。如果有借据,我现在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4-21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还有你好,
    如果遇到这种欠钱的情况下,首先应该要找出对方向你借钱或者是并且没有还的证据;
    然后给通过他的朋友,亲戚之类的打听他的去向
    如果说有相关的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到公安局报警的,寻求警方帮忙的。
  • 别人欠钱三年了不还,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即可。有借条的话直接就可以起诉对方还钱,但是没借条的情况就会复杂很多。如果可以见到本人的话,可以用一根录音笔把相互说的话录下来,并且录音里面要有从对方嘴里说出来的欠多少钱,而且都没还这些话,一定要从对方嘴里说出来,先去法院咨询一下,录音这些证据占证据可认性多少,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1、借款人欠债不还,可向对方出具书面声明要求对方还款,并就还款方式、时间达成一致。
    2、无法与对方协商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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