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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缴纳了19年的社保,然后在清远再缴纳两年。怎样才能转到一起?还要在深圳再交吗?

其他 2023-05-21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 法律分析:可以的,如果你在本地找到新的单位或者以个体身份(这个必须是深圳城镇户籍)继续参保,继续沿用以前的深圳社保账户缴纳保险,社保的缴费年限和账户额都是累计计算的。无论中断的年限是多久。
    如果不在深圳继续参保,可以将在深圳已经缴纳的社保转移到你下一个工作地的,也是累计计算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 法律分析:深圳社保转广州的流程主要是广州的社保经办机构应申请向深圳社保机构发出接收函然后进行接下来的操作:
    (1)参保人员在广州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广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广州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在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广州在收到参保人员在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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