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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酒店上班,因为一个做面点,太劳累导致住院,住院治疗期间老板也没有问候,出院以后老板重新招聘了面点,我也只有下岗,一直问要工资各种理由,最后到劳动督察大队立案,工资人员也是各种理由推脱,最后还说我没有在哪里上班,意思就是说我成无赖了,这个情况我该到什么地方讨说法,

讨薪 2023-05-21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关于讨薪,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或举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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