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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婚后一方向父母借钱,用于双方购房首付,离婚时该债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谢谢

婚姻债务 2023-05-21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一、向一方父母买房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借款是婚姻期间向父母借的钱,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
    二、夫妻债务如何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母借钱买房要看生活中是否共同使用这笔债务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而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
    1、是必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婚前购买婚后共同生活物品的债务,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
    2、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活和经营活动,包括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以下债务为单方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
    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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