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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我和我同事开车,我同事是驾驶员。开车行驶过程中不小心刮蹭到别人的车,当时对方车主不在现场,我们由于事情较急,先开车去办事处,29分钟后回到现场时,对方车辆已经不在现场,没有当时找到车主进行赔付。事后车主报警,警方已经给我们做了笔录,我们私下里找了对方车主进行了和解和赔偿、对方同意撤案,但目前警方依旧说我们有责任需要拘留,并且我坐车的也要拘留,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和我同事开车,我同事是驾驶员。先开车去办事处,但目前警方依旧说我们有责任需要拘留,请问这样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9-02-21 0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首先,由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及其投保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准备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图、对方肇事司机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材料,并准备好起诉材料到法院起诉。 其次,也可以要求包工头承担人身伤亡赔偿,因其存在雇佣关系,属于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第三,赔偿标准一般是参照城镇标准,需要提供工资结算及考勤记录等资料。
  • 人身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的计算方式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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