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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在外地结婚证在老家 我想离婚能离么

起诉离婚 2023-05-22 0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老家登记结婚的能在外地离婚,但是只能在外地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只要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认为自己和配偶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就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外地可以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上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同时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应当对案件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结婚证在男方户口所在地领取的,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只需要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不是一定要在结婚的地方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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