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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交物业费,没有及时收到物业通知。现在物业通知我不仅要交物业费,还要交很多违约金。物业费补齐后还有违约金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5-22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费违约金应作以下处理:
    1、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
    2、入伏哦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协商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计算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物业费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
    0.3%执行计算,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银行同期借款利息计算;出现天价违约金或违约金过低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请求调整。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物业费违约金合法。业主与物业公司可以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过高或过低,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请求适当增加或减少,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有些物业公司和业主签了协议如果没能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的,那么会多收取规定百分比的物业费作为违约金,这个规定约束了物业和业主双方,毕竟拒交和延期交纳物业费都是不对,最主要的还是要物业和业主双方能够和平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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