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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罚多少钱?

产品质量 2023-05-22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超过有效期的,按照销售劣药处罚。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不按规定期限缴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罚款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按逾期每日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可申请法院强的执行。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10个工作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处罚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填写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1、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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