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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3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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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食品行业,每年报出来的问题是非常多的,很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会受到侵犯,那么食药监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食药监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适当、执法文书使用规范。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进行监督。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食药监行政处罚程序

  二、行政处罚的最长期限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最长的追诉时间是二年,在二年内没有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车祸行政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罚包括2个方面: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刑事处罚。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标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当事人,对其违章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的给予处罚。

  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同时处吊销驾驶证。

  1、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二)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2、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三)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2、造成轻微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四)肇事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逃逸。

  2、破坏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3、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4、嫁祸于人。

  5、其他恶劣行为。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天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食药监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知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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