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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还没有发现怀孕停休了一个月然后现在辞职了拿不到工资怎么办131XXXX1953

讨薪 2023-05-22 1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孕妇停薪留职有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劳动者因怀孕急辞工,如果未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不能扣工资。如果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用人单位可每月从劳动者的工资中合理地扣除一部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怀孕期间公司要求停薪留职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孕妇的正常检查均受国家法律保护,工资不应克扣。被公司降薪、扣款的行为违反国务院相关规定,可到相关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投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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