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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欠债不还诉状怎么写才能立案

债务追讨 2023-05-22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由原告准备好起诉书,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委托律师书写;然后原告携带能够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开始执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欠债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
    1、原告或原告委托的律师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正文应写明哀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依法作出审判;
    5、当事人依照判决书执行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有:首先由原告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决定开庭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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