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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寒暑假违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2 2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暑假不算,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放寒暑假是由于气候的原因夏天放暑假,以防止学生因炎热中暑,冬天防寒,需要保护,而且学生正在生长期,长期的脑力疲劳有损他们的成长,孩子需要体力上的休息调整,所以寒暑假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

    具体为: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 如果单位不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者有特殊原因的,且未与劳动者、工会协商一致的,则法定节假日不放假一般是违法的。如果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不放假,但是必须依法支付给劳动者加班费。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寒暑假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律规定的节假日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

    具体为: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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