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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质询一下里面的人欠我钱一直不还该怎么走法律?

债务追讨 2023-05-23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欠我钱不还走法律程序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草起诉状。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待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网友欠钱不还的处理方法:债权人可以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交流的记录,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不得的时候,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发现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的,债务人会受到处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别人欠我钱不还,也没有欠条的,法律程序为先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其他能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法院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当事人陈述、质证;最后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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